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

社保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尤其是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更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应该由单位还是个人进行缴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如何缴纳
  单位有义务给你缴纳社保,如果你不需要你就告知一下!如果你需要缴纳社保,那么个人承担的那部分,你工资不够的话需要自己补齐。
  二、劳动者不配合缴纳社保 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均应当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由此可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样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因此,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这项法定义务,影响了劳动关系的正常履行,使风险不当地转嫁给了用人单位,因此这是劳动者的一种严重的过错行为。在法律对劳动者拒绝提供办理社保所需材料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防范这一点。具体来说,作为解除条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将这种行为规定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中,或将其作为试用期录用条件之一。此外,也可以录用前就明确:交不全社保缴纳所需的材料就不予录用。
  三、合同解除权
  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中国现行《合同法》在充分吸收了两大法系及国际公约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定合同解除条件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是该由谁进行缴纳的问题,其实,我国的法律规定,应该是由单位进行缴纳的,而且,在进行解除合同的时候,我们也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解除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的文书材料有很多种,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词等等,因此很多人......


·和中介打官司要多久,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和中介打官司要多久,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如果是通过房产中介来买房或租房的话,那么就要注意避免发生纠纷了。但要是真的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可以向法......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其实在我国工程的种类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的,除了一般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外,还有一种工程是现在越来越被您能够运用到的......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出纳一般非法集资案无罪吗?
      出纳一般非法集资案无罪吗?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非法集资罪是指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


·职工是孕妇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怎么计算
      职工是孕妇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贩毒没有证据不能定罪,因为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都需要看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的话,千万是不能够进行定罪的,......


·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在建设工程中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工程一旦变更对工程建设的经济、质量及施工进度都存在不同的影响,其中变......


·专利权的商业作用有哪些
      专利权的商业作用有哪些专利的商业用途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1、可以禁止你的竞争对手生产、销售或者许诺销售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产品,或者禁止你的......


·在我国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在我国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