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有无赔偿比例法律依据
  
  对于交强险的赔付比例划分的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赔付方式,先由强险赔付有利于简化社会矛盾,减少双方当事人负担。这也是国家为什么强制性规定每一辆机动车都需要购买交强险,并且明文规定,政府的初衷也是这样的。
  
  一、交强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强险的赔偿比例一般是要结合当事人在事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的。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赔偿比例法律依据在交强险政策出台的时候,就已经有着详细的明文规定。而国家对于这种险种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责任涉及到的赔付比例的划分,目的是在于以政府制度的介入,减少事故双方的损失。对于比例的划分,则需要具体到实际的交通事故中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综合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对土地的使用和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的相关个人和单位在进行使用土地是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审批程序。我国规定综合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五十......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就是购销合同,而工业品购销合同又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不论是购销合同范本还是工业品购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


·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多久?
      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多久?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向人......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它的义务,但有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它的义务,但有不少人都不知道该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是否要......


·诈骗15万元能判多少年?
      诈骗15万元能判多少年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遗嘱公证要怎么领取?
      遗嘱公证要怎么领取?(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债务债权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