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辞职后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么?

一、辞职后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么?辞职后是不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因为只有辞职一个月内可以拿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养老保险手册是准确记载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其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保险养老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提供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的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后若该单位不给养老保险手册,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反映,由劳动部门协助处理相关事宜。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综上所述,辞职之后劳动者为了让自己的社保接上工作期间的时间可能会要求单位提前给出解除合同证明,从而可以拿着证明早点去社保局或者其他的机构领取相应的失业金或者重新补缴社保的部分,但实际上单位只会在合法的期间内给员工开具而不会提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付抚养费被法院拉入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付抚养费被法院拉入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不付抚养费被法院拉入黑名单的后果是会被列入失信人,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


·动迁房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动迁房离婚怎么分割财产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


·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男女双方在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就要先明确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这样才能避免发生纠纷,毕竟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夫......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我们的安定生活得益于各项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为了排除各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福建......


·没有离婚证可以办再婚结婚证吗
      没有离婚证可以办再婚结婚证吗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一、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法院调解又称司......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个体小企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个体小企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


·商业信用筹资是什么?
      商业信用筹资是什么?一、概念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贷款所形成的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商业信用筹资是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行为......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由双方共同来进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