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是什么?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是什么?针对无责情况下: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无责赔付相关规定所谓的交强险无责任赔付,也就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是全责,而对于另外的一方则是完全的没有责任的,而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的,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等则是需要有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简而言之,就是如果对于全责一方出现了人员的伤亡的话,这个时候根据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则是有这样的一个条款,就是对于事故的双方来说,对于无责的一方其保险公司也是需要按着无责的赔偿限额来对有人员伤亡的一方进行赔偿的,这样就很好的将责任转移到了保险公司,而我们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在这里的优越性就显现出来的,而对于具体的赔偿费用的话则是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而死亡伤残的赔偿最高限额则是为11000元,对于财产的话,最高限额则是为100,简单来说,就是有保险公司来承担了这个赔偿责任,而对于无责的一方则是不需要来承担事故责任的。交强险无责赔付是有条件的赔偿需要提醒您的是,交强险无责赔付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交强险无责赔付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因此,交强险交强险无责赔付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也就是说,对于无责任人的交强险赔付问题,虽然名字上来说市无责,但是其实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因果关系问题,如果一方属于全责,另一方完全没有责任,那么无责任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种赔偿责任规划原则,体现出了立法的合理性与合情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付房子逾期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交付房子逾期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


·合同期内被辞退五险一金补偿吗
      合同期内被辞退五险一金补偿吗?合同期内被辞退不需要补偿五险一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也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最后还......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准予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大原因是可以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否则的话是不能轻易允许离婚的。实践中,有一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那到......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类型?通俗的来讲,和解就是私了的意思。当发生案情时,出于对和解与诉讼两种情况的各种成本收益比较,以及自身需求的......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得癌症。而此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解雇患癌职工,但根据我国法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