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局能做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每个政府机构都可以做行政处罚吗,比如司法局?司法局能做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三)委托实施行政处罚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2.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行政处罚肯定会有具体的实施机关,但是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一旦自己进行违法活动,对于自己合法利益的维护就会丧失基本的判断标准,所以对于问题的解决难度就会直线上升,不过案件的解决只要有问题,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房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计算?
      购房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计算?购房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计算规则是:借款人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抽逃出资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


·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调查什么证据?
      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调查什么证据?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


·小三破坏家庭是否违法
      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小三破坏家庭是否违法?不违法。婚外恋-法律责任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


·母亲不探视孩子怎么办,探视权怎么行使?
      我国现行法虽未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孩子只能由一方抚养,且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清新,但一般而言,夫妻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一方......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找不找得到对方都不会影响立案的时间的,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无数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打工,寻求发展。但是农民工的权益也经常得不到合理的保障,比如每年会有无数的农民工会被拖欠工资,辛辛......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如何赔付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如何赔付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在参加工作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的雇佣合作关系,也确保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应......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