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1、无固定收入指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三、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何时?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对于这部分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其实也并不是自身对工作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这种心态,因为有可能就类似于建筑工地上的普通基层工人,这类群体的工作就特别的不稳定。可能有的时候连续几个月收入就比较高,但也有些时候就好几个月都没有任何的收入,主要还是看工作的稳定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刑法多少年刑罚?
      集资诈骗罪在我国一些地区比较常见,由于集资诈骗罪的影响人员较多,犯罪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总额较大,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所以许多公众都想知道集......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公司是否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与公司的资金、管理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会面临破产。我们知道,公......


·法院办案时限的重要性有哪些
      法院办案时限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法院办案时限的重要性  1、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财产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得不到解决,......


·夫妻共同还贷新婚姻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新婚夫妇买车与买房共同还贷是普遍普遍现象,但是因为双方利益无法理清会发生纠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虽然我们都能听说,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那么如果涉及到的国......


·父亲死后财产继承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父亲死后财产继承问题是怎么处理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


·老妈告女儿重婚怎么判刑
      老妈告女儿重婚怎么判刑?构成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重婚案件......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一、重婚属于自诉还是公诉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保包括划痕险吗?
      现代社会,人们普遍都会购买保险,这种保险的购买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的,实际上考虑到的也就是个人的实际需要,比如说我们国家如果家庭有车辆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