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当事人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收入不高,可以要求减少,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抚养费的支出,是当事人对于自己责任的履行,所以即使自己的经济出现问题,对于自己的责任还是应该积极的处理,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才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孩子的成长更是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问题的解决难度还是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水产品购销合同第一条品种和数量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
      一、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
      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


·伤到什么程度就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到什么程度就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现在几乎每一个公司都对外享受债权,负有债务,这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这里就有一些问题,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


·打官司怎么避免诉讼风险
      打官司怎么避免诉讼风险现如今,不管你是做什么样的事情,都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只不过有的情况下风险比较大,而有的风险则相对较小一些。那么具体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