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依法负担抚养费,你可以向对方追索,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对方探视孩子权利的法定事由。二、对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当初法院的判决书中判决了抚养费的支付,在男方拒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综上所述,探视权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因此不会因为一方拒付抚养费而取消。但是针对对方拒付抚养费的行为,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严重的情况可能涉及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109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千零九......


·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诉讼标的同一性是否存在?
      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诉讼标的同一性是否存在?一、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诉讼标的同一性是否存在?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诉讼标的同一性是存在的,确认之诉......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在公司中,表决权属于股东权中的共益权,因此他的行使应当服从公司的公共利益。受到公司所有股东共同、目的限制。在利......


·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拆迁补偿金一般包括:(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我国《仲......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借用融资居间合同掩盖利息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一、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系报告订约机会或为他人订约充当媒介,居间合同是一方促成......


·托收承付手续都需要怎么办理?
      购买者和生产者不在同一地方,但由于购买者的需求往往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发生。那对于这种异地发生买卖的关系要怎么才能顺利完成呢,国家又有什么样的......


·补偷税漏税的滞纳金后还判刑吗?
      补偷税漏税的滞纳金后还判刑吗?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虽然合同一旦成立后就会被法律所认可,被法律所保护,但在一些条件下,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


·汽车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要想顺利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才行。在涉及到证件提交问题上,您知道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