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期间的收入还是共同收入吗?

分居期间的收入还是共同收入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该条确立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分别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在不属于第1063条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收入或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显然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不属于上述第106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对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明确规定。所以分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可能是因为工作、学习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是双方感情不和,在这样的情况下分居。而一般在后者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导致夫妻分居离婚。此时除了这个条件要求外,同时还要求双方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时间,同时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也没有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否则的话夫妻就无法通过分居方式离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其实,违法犯罪行为离我们并不远,在我们的生活中,随时有各种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发生。非法集资现象发生的次数是很多的,并且,它极大地使我国的经济......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


·离婚房子给孩子过户怎么办理
      有的离婚夫妻为了避免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争议,于是直接约定将房子给子女好了,这时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否则子女也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拘役一般在哪儿关押2023
      拘役一般在哪儿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抢注商标相关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一些关于财产方面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为了防止罪犯将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藏匿或者转移,都会事先将被告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查封或......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


·怎么解除网上劳动合同?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网上办公、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也节省了异地之间的车途劳顿和信息阻塞。尤其为了保护和......


·单方解除委托协议书的后果及不利因素
      单方解除委托协议书的后果及不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委托关系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就会出现单方解除委托协议书的情况,在这里就由网的我们为您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