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轻微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轻微伤害赔偿标准
  
  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所以,打架轻微伤害的赔偿标准应以被害人受伤程度,以及被害人因受伤而损失的利益来判定,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护理营养费等,以及后续的治疗观察费。不同的程度都有相应的赔偿计算公式,被害人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马路上
      在马路上,无论是形式的机动车又或者是来来往往行进的人们都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虽然您每个人都明白这些道理,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可......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会因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相应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那么,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


·划痕险1200的相关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在购买车辆之后,第一时间会给车辆上保险,这主要还是为了一个风险的防控问题,当然保险它的险种是不一样的,所进行的赔偿自然也是不一......


·犯罪中止结果发生后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结果发生后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超载30%的,扣6分;超载不超过30%的,扣3分。超载对汽车使用寿命危害极大,可以导致车辆油耗增加,气缸磨损加大,离合器片烧毁,......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


·公司注册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主要程序有哪些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应该是不少创业者的梦想。那么,注册一个公司该做些什么呢?接下来,网的我们将为你整理公司注册的主......


·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国家鼓励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进行重点保护,这就是为什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既然软件著作权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越来越快,将不少以前为农村的土地变为了城市,大量农村土地的征收使当地农村人获得巨大利益。因此,以......


·一、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公司是否需要补偿?
      一、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公司是否需要补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