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
  
  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因此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房贷被拒绝的原因是什么?
  
  1、个人信用有逾期还款记录
  
  在个人办理贷款时,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很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在申请按揭还款报告上显示借款人近期有多笔逾期还款记录,贷款被拒的可能很高。
  
  2、按揭贷款资料不完整
  
  想成功获得贷款,借款人就必须提供完整的个人资料,比例在哪工作、职位是什么之类也要填完整。如果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完整,也同样会被银行拒贷。
  
  3、个人贷款资料不真实
  
  有少部分购房者由于担心自己收入不高,而导致贷款额度不高,因此就想到提交虚假资料,如若是被银行发现,贷款也同样会被拒,甚至有可能会因此被列入“黑名单”。
  
  4、个人还款能力较弱
  
  能否成功贷款与借款人的个人还款能力也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因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银行就需要承担较高的贷款风险,房贷被拒的几率也将会增大。
  
  5、个人负债过高
  
  贷款人的月供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超出这个限度,贷款就有可能会被拒,即使能够获贷,贷款额度也不高。因为银行也会担忧贷款人是否负债太过高了。
  
  三、房贷申请被拒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旦被拒,借款人也是可以再申请贷款的,不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借款人是因为信用不良才被拒绝贷款的,那么即使再次申请,难度也会比较大。
  
  并且,如果借款人是在同一家银行贷款被拒的话,那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再申请。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只要借款人第二次申请贷款时,将资料准备齐全,通常可以通过贷款。当然,具体的还要结合当下的房贷市场、政策等决定。
  
  随着公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购买房产,但是因为房屋过于高昂,大多数公民都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如果在申请贷款时,申请人也要提交工资证明和征信报告等材料,所以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来办理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办理结婚证
      被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办理结婚证1、双方同一城市男女双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较好办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区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办理结婚证。2、异地......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1、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条件是什么?一、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有多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起诉时限,用法律专用术语来说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通常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的案件,才能被立案侦查。那么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事业单位中,企业职工是可以要求停薪留职的。在停薪留职期间,该员工是不能享受各种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婚内孩子抚养费纠纷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婚内孩子抚养费纠纷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个月的婴儿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其实和解是我们在劳动事宜中解决问题的一种比较有效而且比较近乎人意的一种方式。在裁判和上诉这个过程当中,......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要提前告知离职
      劳动者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此时属于辞职或者离职,然而在离职的情况下,一般要求劳动者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话需要作出......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在进行保护的时候虽然保护时间都是10年,但具体的保护范围就不太一样了,那么法律对驰名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