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如何计算规定的?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如何计算规定的?
  
  一、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如何进行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如下规定:
  
  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3、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生产售卖假药有什么规定
  
  1、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三、刑法中关于生产假药有什么规定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由此可见,国家对于生产假药的规定是十分详细明确的,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制药公司等等再生产药品时,要严格依据国家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对于不合格的药品,要及时销毁,而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将其上市。这些公司应该手准自己的道德底线,遵守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应酬聚会避不可少,但是很多人因为应酬聚会而导致了最后醉驾的违法行为。很多人对醉驾的处罚并不了解,因为不同的情况处罚......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4根肋骨骨折工伤属几级伤残?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导致工人发生工伤。工人遭遇工伤后,应当在医疗期结束后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更好的确定赔偿金额......


·无证驾驶车辆怎么处理?
      在我国,对于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想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话,就必须要依法取得驾驶的执照,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驾驶证。没有......


·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就会批捕吗
      一、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就会批捕吗存在贪污受贿检察院一天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


·租赁店面违约金是多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
      租赁店面违约金是多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品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先了解该商标注册时申请的商品项目,是否与您使用的商品项目一致。了解对方是否真实的在使用该商标,如未使用,对方先前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