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二手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一、二手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有效,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现在市场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补充条款多为双方协商的自拟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多为开发商拟订的格式条款,但条款是可以调整的,不过要注意:(一)辨别文字游戏,以免开发商推脱责任。例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有约定不超过某个比例,这样违约过了一定时间实际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二)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转嫁风险。例如合同里对延期交付作了规定,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约定遇到异常困难不能按时交付不属于违约,这种异常困难是什么,容易扯皮。(三)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二、二手房买卖以下步骤要了解清楚: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在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当中具体要约定的内容和条款没有任何的参考性,这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当时的实际情况的,比如有些人是因为第一次没有约定清楚违约责任,税费的承担和房子的过户等,这些都需要在后续的补充协议中详细的约定清楚,而且任何补充的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能要回来吗?
      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一般离婚要孩子抚养权吗?
      一般离婚要孩子抚养权吗?根据自己的意意来决定是否要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没有具体金额。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


·单位向股东借款借条怎么写?
      单位向股东借款借条怎么写?一、单位向股东借款借条怎么写?借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怎么界定婚外同居,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有的人在婚后可能觉得双方之间感情变淡了,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就会有出轨的情况,也就是与他人进行婚外同居行为。而此时究竟该怎么界定婚外......


·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一、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犯罪未遂和对象错误有关系吗?
      犯罪未遂和对象错误有关系吗?没有关系,对象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侵害对象产生的错误认识。中国刑法理论中事实错误的一种,相当于西方刑法理论中的......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一、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原则上,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由于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


·协议书上写明不用给抚养费是否受保护
      在协议离婚书当中,一般情况下都会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费的相关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看过协议书当中的内容以后,没有什么......


·北京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丧葬费补助标准是多少?丧葬费是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