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如果没离婚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如果没离婚同居算重婚罪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法复[1994]10号),是这样表述的: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可见,该解释只要求具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至于该同居是否是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并不妨碍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是不是要求男女双方须以“丈夫”、“妻子”相称?实践中,不少重婚案件当事人根本不以夫妻相称,而是以亲友、秘书甚至保姆的名义共同生活,企图规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认为“以夫妻名义”不能仅仅从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称谓来把握,这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 关键的是要从当事人双方的客观行为来分析判断。具体说来,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劳动、共同生产,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类似夫妻间的扶养扶助行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间的其它义务。如果具有上述行为,即使当事人相互之间不以“丈夫”、“妻子”相互称谓,也是足以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二、哪些情况属于重婚A、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B、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C、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D、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后又与他人登结婚;E、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精神仍构成了重婚。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与配偶离婚不成,但此时却已经在外面有了喜欢的人。于是乎,就会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就离家出走与自己喜欢的人在外面共同居住生活,也就是开始了同居生活。但其实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还要区分实际的情况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内容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姓名,虽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只要与不同的人对应起来,形成了姓名权的,那么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工程合同是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民众建房、企业家建厂等一系列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类合同。它细化了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


·一、男方为长沙市教师应出多少抚养费?
      一、男方为长沙市教师应出多少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无期和死缓是什么意思?
      无期和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释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略语。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
      有期徒刑可以不用坐牢吗?有期徒刑是可以不用坐牢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


·一、如何判定劳动合同无效?
      一、如何判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工地涂料工程承包如何才能承包?
      工地涂料工程承包如何才能承包?一个大项目有时候一方企业不能单独完成,需要承包给其他小企业共同完成,像涂料这种小工程就经常会外包给别的企业来完......


·离婚中一方过错的新规定是什么?
      离婚中一方过错的新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