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柳征收土地多少钱的征收标准?

柳征收土地多少钱的征收标准?(一)征地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国家和企业在征用公民的土地时,也会按照规定支付给被征用方土地补偿金,那么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当地政府颁发的政策来确定,如果在发放土地征收款时,相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和政策进行,当事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册资本不实缴影响什么?
      一、注册资本不实缴影响什么?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1、注......


·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一、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农村老人房子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由谁负责?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由谁负责?由肇事方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我国公司的形式只要是两种,即人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法》中对设立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不......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一、关于企业破产和倒闭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


·行政不作为的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的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不作为的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的;......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遇到朋友的微信或者QQ被盗,然后对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遇到朋友的微信或者QQ被盗,然后对方账号发来消息宣称有事急需用钱,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要先核实情况和消息来源,让......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出庭是否是强制的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出庭是否是强制的鉴定人是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没有强制出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


·贷款未结清离婚房子能过户吗?
      贷款未结清离婚房子能过户吗?事实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十分复杂的。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


·老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兄弟姐妹一般没有继承权,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