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柳征收土地多少钱的征收标准?

柳征收土地多少钱的征收标准?(一)征地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国家和企业在征用公民的土地时,也会按照规定支付给被征用方土地补偿金,那么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当地政府颁发的政策来确定,如果在发放土地征收款时,相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和政策进行,当事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包括哪些一、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包括哪些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


·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占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侵占行为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在被认定为......


·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一、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离家出走不算夫妻感情破裂,但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法律上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


·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


·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
      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一、根据刑法规定哪些不是自诉案件?根据刑法规定除了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外都不是自诉案件,比如说......


·股东个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股东个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按现有政策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再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不同行业和地区有税收优惠政策......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一、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一、什么情况下能开拘留证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


·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怎么办公司商标和产品商标被侵权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


·未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