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认定四年后还能鉴定吗?

一、工伤认定四年后还能鉴定吗?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四年后才提出重新鉴定已超过规定的时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不会受理的。 因此,工伤认定四年后还能鉴定吗的问题回答是不行的。二、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 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在我们国家工伤认定,结论无非就是两种,一种就是属于工伤,另外一种是不属于工伤,如果鉴定出来不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对这种结果肯定是不满意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男生法律当中规定了子女之后再要求重新鉴定是不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


·犯罪分子偷税漏税哪个机关管?
      犯罪分子偷税漏税哪个机关管?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


·农村土地租赁后被征用 农民可以得到哪些钱?
      农村土地租赁后被征用农民可以得到哪些钱?近年在很多农村,都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流转土地的政策引导是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解放出来,以出租的方式......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罚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罚?商家高价卖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


·打架斗殴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遇到打架斗殴这种恶性伤害案件以后,最终肯定也会有一方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打架斗殴对社会和未成年人的影响都非常的不好,所以公安机关一般情况......


·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二、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