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人):
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 区 栋 单元四楼 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1200元,于阳历每月的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自己的行为违反与房主签订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单独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转租房屋应当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证已经获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房主驱逐、经常性打扰、门被换锁、所属财产被丢弃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不低于月租金 倍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为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公司场地租赁合同给您写的一个范本。公司和个人是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公司租用个人的房屋时要对该房屋的产权问题进行了解,其次,个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对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研究,以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收条模板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公司收条模板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一、公司收条模板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一个完整的收条......
·犯罪预备犯罪结果是什么
犯罪预备犯罪结果是什么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
·合同成立要件数量单价需要说明吗?
合同成立要件数量单价需要说明吗?合同成立要件是包括数量单位的,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具体?
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一)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
·工商局报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工商局报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一、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两种;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仲裁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劳动争议的一年仲裁时效,一类是拖欠劳动报酬的特殊时......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
·故意伤害罪赔偿不坐牢可以吗?
故意伤害罪赔偿不坐牢可以吗?一、故意伤害罪赔偿不坐牢可以吗?故意伤害罪赔偿不坐牢是可以的,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当主动承担民事部分的......
·侵犯名誉权行为都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名誉权行为都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