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企业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

一、企业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1、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如果补偿一个月工资是代通知金,那么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2、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二、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代通知金,为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三、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综上所述,企业支代通知金有法定情形,法律规定只有三种情况,除去这些情况,不管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企业单方面解除,都不适用代通知金,而是有专门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的支付出在员工自身方面,标准是一个月工资,基本采取的是实发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
      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一、犯罪的预备行为构成犯罪吗?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


·交通肇事罪判多久?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其实肇事者很容易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那就需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刑法》中有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法人代表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如果一个公司想要更换法人代表,就得提交法人代表变更申请书。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a、如果想要解除......


·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等正常享受,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一、父亲去世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父亲去世财产可以分割吗?可以。若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割财产。对此,我国的《继承法》第五条有如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它进行规则是按照当事人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的补偿......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


·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