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主要原因如下:公平责任原则,就是在损害既非其他危险来源所致,又无加害人主观过错,导致受害人既不能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从加害人方获得赔偿,造成显失公平的局面时,授权法官基于公平的考虑,斟酌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判令加害人赔偿被害人一部或全部损失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可以看作公平责任的概括性条款。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是:1、公平责任在性质上仍然是法律责任;2、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来确定责任;3、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这里的“没有过错”还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能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次,不能找到有过错的当事人;再次,确定一方当事人或双方的过错显失公平。4、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权或损害赔偿案件。公平责任原则应该说是道德化规定,是建立在扶贫济弱的传统思想上。我国传统社会处事原则性差,折衷性强,强调锄强扶弱,这是公平责任存在的道德土壤。它的目的旨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它是社会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相结合的产物。它通过对当事人起到一种抚慰作用,达到社会内部矛盾缓和。公平责任以其独特的价值,起到了利益平衡器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平价值目标的实现。这是其积极意义之所在。但另一方面,应当特别注意其适用范围。其最基本者应当与最高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相一致。否则,其会弱化整个侵权法、合同法基本框架,将与我国的整体法律体制相违。不惟不能实现公平,反而有害于公平。因此,在适用公平责任时一定要注意只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都没有适用余地,而让受害人单独承担责任又显失公平的时候,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如果用统计学打个比方的话,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解决了95%的问题,而公平责任制是针对余下的5%解决。而这也要看不予赔偿是不是就显失公平。如果公平责任适用扩大,就会造成法律统一性的下降,导致整体的不公平。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一般都是让有过错或者违法一方需要承担起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义务,但是因为复杂的现实事故很有可能就出现了二者均有过错,只不过过错的比例会有所区别,此时就需要用公平的原则来合理地分配二者之间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卖期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现实中,虽然很多时候买卖房产都是购买的现房,但有的人图期房便宜,因此也会选择购买期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当事人买卖期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一、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吗?寻衅滋事罪可以辩护无罪,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1、被告人不符合寻......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如今,网购成为了很多人每天的“功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进行诈骗的情况屡屡发生,给人们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遇到网......


·我国车险中哪些车险必须交?
      我国车险中哪些车险必须交?一、必买车险1、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个车主均需强制购买的保险。它有效保证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最基本......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为了健全本标段的工作制度,加强挖桩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一、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的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


·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主要是指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此时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要求肇事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参与事故处理的时候,也有一些......


·销售假药主犯判多少年?
      销售假药主犯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开车已经成为我们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开车已经成为我们出行重要的方式之一,在聚会酒局后任然自己开车回家的情况时候发生,这时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醉......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