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6、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法定继承人的;
  
  7、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的;
  
  8、闲置土地按收回方式处置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有土地回收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程序书面申请,并按下列情形提交材料:
  
  1、实施旧城改造或公益事业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拟用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划用地许可证、立项批复、建设用地审批单、测量图、拟用地红线图、征地拆迁完毕回复单、征地拆迁补偿支付凭证、土地调整置换方案、收回土地使用权方案、征地拆迁明细表及土地证书等;
  
  2、闲置土地及其他情形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组织调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地籍图、闲置土地测量图、调查报告、土地登记及发证资料、用地批准资料、收回土地使用权方案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个人拿到国有土地后,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使用年限未到期之前,发生特殊情况,比如城市建设方案调整、单位撤销停止使用划拨土地、城市拆迁导致土地计划调整的,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使用的一方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书财产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自书财产遗嘱需要见证人吗自书遗嘱,可以不要见证人。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


·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一、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


·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犯法吗
      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犯法吗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有哪些?
      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有哪些?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有房屋买卖合同具体的内容包括房产权以及当事人其他的合法的材料和一些身份证件方面的信息内容规定。(一)书面......


·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如何追究责任?非法销售车船票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


·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一般针对不同的合同,自然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就不太一样。那么,在实践中,委托合同的主要......


·商住办办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商住办办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商住办办土地使用是建商住两用房,楼下商铺,楼上公寓1、所谓的商住两用房,这个是您根据房子的使用特点对其简称。我们习......


·他项权证变更协议应该怎么写?
      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来说,如果要涉及到房屋变更,也就是他项权证就要变更,那么在变更期间,应该会有一定的协议来进行限制,那么在他项权证变更协议上......


·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
      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并不算旷工处理。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不能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人的生活环境和以前来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婚姻生活过程中,现代人对婚姻的忠诚度是有所下降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丈夫有外遇的情况,自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