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判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几年或几个月执行就是指在几年或几个月内遵守一定的条件、没有犯新罪等就可以不用执行刑罚。也就是说缓刑几个月或几年是考验期,但依然是犯罪。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二、管制和缓刑的联系是什么?1、对象基本相同虽然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相比之下缓刑当然比管制为轻。也就是说我们很难区分是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重还是判处管制的罪犯重。如果前者重,为什么还暂缓执行。因为绝大多数的缓刑犯最后都没有执行原判刑罚。2、适用期限大致相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而缓刑的适用期限也是1个月以上3年以下,拘役是1月以上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6月以上3年以下。所以从两者的期限设定来看,也是基本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3、执行、考察的单位完全相同缓刑和管制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法院判处缓刑。缓刑几年就是等缓刑结束后不再执行原判罚。按照规定,缓刑的期限要比原判刑期长或者相同。拘役的缓刑最短是两个月,同样是刑事处罚措施,缓刑比管制要严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首要任务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体系......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房屋继承公证费收不按房屋面积收取,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不得低于200......


·诋毁商誉与名誉权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诋毁商誉与名誉权侵权的区别是什么?一、诋毁商誉与名誉权侵权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


·严格执纪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严格执纪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严格执纪办案程序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非婚生子女生病可以享受医保吗?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中,而进步的不仅仅是社会,还有人们的思想,然而在这思想进步的背后,人们也衍生出来一系列的问题,大家可以发现,其实在生活中有一......


·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
      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不是控股股东不是法律规定的,法人代表可以是其他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存在股份的......


·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
      当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们不知各位读者是否和我们一样,在脑海里深思“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在下文中我们就为各位读者解答一下......


·侵占征地补偿款举报去哪里
      本来征地补偿款这就是专款专用的,正常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完了以后,不可能还在某些工作人员手中留有多余的一部分的。可是从国家财政直接划拨出......


·医生改做司法鉴定合法吗?
      我国的刑事案件很多很复杂,所以在某些方面,我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针对这样的问题时,能力有限,不能够很好的做出评判,同样不能够及时的查名犯罪......


·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是否有保障,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故而国家立法机关规定,与工程质量相关的各方责任体,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