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农民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一、农民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林、牧、渔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是弥补劳动者减少的实际收入,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受到损害没有误工费。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是农村居民的总收入除以农村居民总人口所得,总人口包括那些幼、老、弱、病、残等没有劳动能力和不参加劳动的人。行业是职业的类别,农村居民不是个行业,人均纯收入不是职工的平均工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民与大生产的农业工人,尽管生产规模和分配方式不同,但同属于农业行业,是不容置疑的。农民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农、林,牧、渔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二、交通事故赔偿中伤残金标准是多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综上所述,农村居民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是受害者的话,要在事故责任定性后提出赔偿要求。而农民以种地为生的,收入情况不稳定,应该以当地农业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为计算依据。收入情况确定了,对误工时间的认定相对简单,可以用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为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
      从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是多久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


·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
      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股东向公司无偿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


·盗窃一万元罚款多少钱
      罚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刑事犯罪处的是罚金而不是罚款,而盗窃罪的罚金一般依据犯罪金额和情节而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
      公司转让股权涉及税费有什么?公司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形式之一就是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更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的公司股权转让对企业......


·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
      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证据规则公证有什么标准?公证员对于证据的认定享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公证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证申请人,并且由公证员......


·一、合伙人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合伙人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
      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一、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什么?宣判前先行羁押一日规定是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