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一、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 (单位名称)的债务已清理完结。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 ?(二) ?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现确定 (单位名称)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二、清理债权、债务的规定
1、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2、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目前,大多数企业对自己的债务债权管理不够重视,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并且,企业内部务部门之间对于债权债务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偿还债务是重点,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以偿还,应该制定偿还方案。
3、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形成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是分离的,即便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股东再偿还债务。企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就是在对本企业当前的债权债务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后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应本着“合理、合法、盘整资金,按实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的原则。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当前,很多企业对自己的债务债权管理都不够重视,当公司注销时发展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因此要对注销前的债权债务进行一定的清理,关注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此外,申请注销还要向工商局提供公司债权债务完结证明,您可以参考上述范本。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外地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身份证?
在外地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身份证?在外地丢了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通过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申请补办,然后等待审核审批签发即可,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
·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
·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虚假出资罪定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最新山西省忻州岢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岢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一、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
·临沂平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临沂平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平邑镇:同太庄、白马庄、利国庄、庞居庄、民居庄、仁德庄、......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那么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最常见到的劳动合同。通常单位在解除这样的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补偿......
·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不批捕取保候审是不需要办理的,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
·容留吸毒和贩毒关多久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
·私募基金有什么风险?
私募基金有什么风险?一、私募基金有什么风险私募基金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具体风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