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1、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1)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2)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2、逾期不补办再生育手续:(1)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2)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2、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1)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二、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期限最长是多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缴纳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综上所述,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上海市计生部门会对当事人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违法情况不同,执行标准也不一样,最低按照上海市职工人均年收入的四分之一征收。家庭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分期缴纳最多可以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日照征收土地2023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销赃罪的办案流程销赃罪属于刑事犯罪,它的办案流程: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吗?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会与单位签订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可以享受该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身体......


·如何对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其实《民法典》在继父母和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正规的法律理论上也没有非常统一的理论观点。那么哪些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可......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


·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一、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


·残疾赔偿金标准哪一年开始计算?
      残疾赔偿金标准哪一年开始计算?残疾赔偿金标准从受到伤害的那一年开始进行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离婚后怎样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样起诉变更抚养权?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生活中,有些人性格上比较冲动,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与他人大打出手,而此时围观的人可能也会报警,让警察来进行处理......


·车子出险后多久要定损
      车子出险后多久要定损车子出险后首先要报案处理,报案的时间要在48小时之内,对车子的受损情况,有没有人员受伤等情况处理。在各个保险公司中有车险行......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不合法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当中都是需要约定具体的期限。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