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生打架斗殴处分决定有哪些

在人们眼中会觉得学校的学生各方面的想法还是比较纯洁的,但实际来看,有些初中生甚至小学生的思想复杂程度确实让人觉得特别的惊异,平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有可能就和自己看不惯的相关人员大打出手。学校对于学生打架斗殴是有一定的处分权利的,学生打架斗殴处分决定一般就是包括警告,留校察看,甚至是直接劝退。一、学生打架斗殴处分决定有哪些?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7、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二、法律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由此可知,学生打架斗殴处分决定主要就是包括以上七种的,像是到了高中或者是大学阶段打架斗殴,来自学校的处分决定就很有可能是记大过或者开除学籍的,可能在学生阶段还体会不到这种处分会给自己以后的人生带来的影响,不过这种处分都会直接计入到该学生的档案当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容留卖淫的前科记录有什么影响?
      现在社会如果是刑事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肯定会存在着一定的记录,对于事后当事人找工作会存在着一定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容留卖淫的行为,很多人......


·一、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保何时开始?
      一、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保何时开始?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


·醉驾的事故严重情况会影响判刑吗?
      醉驾的事故严重情况会影响判刑吗?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
      解除合同协议书一定要有吗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了,不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例。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使给合同的解除受法律的保护。所......


·安徽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多少钱?
      安徽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民法典》施行后......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营业执照注册号是营业执照的编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法律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有哪些?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


·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公司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合同法,约定违约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


·侵权责任举证在被告一方吗?
      举证原则是在原告一方,一般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