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变更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我国对公司古荡人数是由明确要求的,规定是股东人数在两人以上两百人以下,并且要求股东的住址在我国国内,不支持外地人作为股东,但是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两百个人,那么就需要经过我国的国务院等部门进行审核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要求必须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那么您知道我国法......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


·离婚案件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离婚案件开庭后可以撤诉吗离婚的时候有2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需要法院立案开庭审理的,那么要是起诉离......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形式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人都是购买的有保险的,而一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就被保险人遭受到的损害,此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作出赔偿。而有的人心存歹意,虚构......


·高空坠物违章停车赔偿责任应该由谁付
      近几十年我国人口剧增,人们的居住也相应的越来越密集,而随着住宅楼的高度越来越上升,高空抛物或是坠物致人损害的事件也是经常发生,因此有关高空坠......


·签的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签的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


·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的对象
      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的对象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由政府设置专门的援助机构,来免费为不能负担诉讼费用或者面临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较为专业......


·去法院起诉离婚怎样收费离婚案件按规定
      去法院起诉离婚怎样收费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卖是有法律风险的,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对于打算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


·写离婚起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说离婚起诉状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中比较重要的材料,要是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则案件就有可能不会得到受理。但对于当事人而言,......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