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被拘留以后会怎样?

一、信用卡诈骗被拘留以后会怎样?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若被批准逮捕,则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一般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短信通知“亲切”指导、电话联系索要密码、伪造网站诱人上当、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双簧瞬间调包等。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是代表着刑事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的第一步,正常情况下说明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当事人的所有犯罪证据已经掌握充分,公安机关既然已经刑事拘留,那检察机关不批准的情况也少见,除非是证据不足。但同样的,刑事拘留也有最长的期限,案件不及时移交就意味着必须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
      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


·非法集资人数下限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非法集资人数下限是否有明确规定?这里没有人数的规定。这个处罚很重,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将公众的钱财占为己有的目的,有诈骗的目的,主......


·电话诈骗的钱能追回吗?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手机的普及,电话诈骗也是日益猖獗。虽然电视、新闻上不断在说电话诈骗的信息,但还是有人深受其害。如果被电话诈骗了,骗去的钱还能追回吗?这是很......


·2023最新劳动法拘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的,当然这只是在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解除的情况下,那么2018最新劳动法拘役......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冲突吗?
      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冲突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构成工伤,有比较多的项目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我国设置了劳动节法定假日、企业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等都体现了我国劳动法向劳动......


·民事诉讼一般多久,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般多久,有效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于生活,存在生活,受生活影响。是化解矛盾的方式之一,可以缓和矛盾,随着社会......


·一、劳务工伤赔偿如何赔偿?
      一、劳务工伤赔偿如何赔偿?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


·检察机关换押证如何书写?
      检察机关换押证如何书写?一、检察机关换押证如何书写?换押证检  换[  ]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


·公司法人跑了需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跑了需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经申请,可以获得法人的身份。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少由于公司领导者经营不善,导致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