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合并处罚必须是针对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着合并处罚的问题。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则谈不上合并处罚。3、必须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比如行政相对人既有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又有违反《刑法》的行为,那么,质监部门不能对违反行政相对人《刑法》的行为合并处罚。4、必须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比如A企业同时存在无证生产、假冒厂名以及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那么质监部门只能仅对无证生产和假冒厂名合并处罚,而不能对无照经营行为也合并处罚,应交由工商部门处理。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是适用最普遍、最经常的,不同违法行为的罚款宜适用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罚款;不同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的时间和罚款等也宜适用限制加重原则执行;对于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不同违法行为决定最后执行处罚时宜采用吸收原则处理,因为适用并科或限制加重原则,均无实际意义;关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应区别对待,针对第一种数罪并罚情形,因为标的物不同,宜适用原则处理;针对第二种情形,宜适用吸收原则处理。综上所述,企业违反市场竞争,搞不正当竞争的,可能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如果涉及的法律法条不同,执法机构可以选择数罪并罚,也就是合并处罚,对企业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及对负责人拘留等。数罪并罚是有条件限制的,必须是同一个企业,并且违法行为超过两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


·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的流动人口其实是很大的,而有很多人在婚后也会选择外出打工,甚至还有的人不辞辛苦的去外省工作。而在外面生活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也是需要办理离......


·未成年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什么?赔偿20倍的上一年度平均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项十分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因此,国家对于人防工程项目的建造有着严格的施工及验收标准,专门出台......


·如何认定加班 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加班费
      职场上经常发生加班纠纷,劳动者主张自己加班,用人单位却不承认,那么,如何认定加班呢?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一)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


·司法鉴定笔迹需要多久才出结果?
      在民间的各种纠纷中,如果涉及笔迹的,比如手写遗书或者是借条等,倘若保存不当导致笔记不清晰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笔迹。司法鉴定在法律中......


·一般若是夫妻双方离婚而且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
      一般若是夫妻双方离婚而且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是需要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的,由法院经过对双方各种条件的判断来决定孩子最终抚养权归谁,所以......


·一、宅基地赔偿款离婚时怎么分?
      一、宅基地赔偿款离婚时怎么分??1、双方婚后经过翻建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与安置房,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