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一、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注:因受地区影响,各地征地补偿价格会存在差别,具体征地补偿价格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网查询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和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综上所述,国家如果为了修水库而必须占用或者为了安全而让某些特定公民放弃原本依法使用的土地,此时公民产生的损失都是国家财产支出计算给公民的赔偿来弥补的,但是赔偿的标准往往都是基于公民客观损失的基础上往上增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一般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一般怎么判刑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对罪犯进行没收财产处罚的时候,千万不能将属于罪犯家属的财产没收了,不然的话就会对其家属构成侵权。而对于没收财产的刑罚,同样也是有具体方式的......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模板工程可以说在施工的工程当中要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项工程了,当然和其他的施工工程一样,模板工程......


·一、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待遇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一、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待遇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区别吗?没有区别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


·敲诈勒索罪浙江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敲诈勒索罪浙江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敲诈勒索罪浙江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


·大家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
      您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吗?其实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技巧,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在索赔过程中......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税前扣除的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税前扣除的依据是什么?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


·交通事故能办无犯罪记录吗
      能。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交通事故检察院有不起诉决定,就可以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