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赌博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以上内容就是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解答,赌博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其危害性早以为人们所知晓。在中国的历史上,历朝历代也都认识到了赌博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都采取了相应的禁止措施。但是,新的时代环境下,赌博罪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但是赌博行为,也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构成赌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双方签署。但是,不少朋友因为没有拿到赔偿额,所以十分犹豫交通事故责任认......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上诉期一般只有十五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
      继承人死亡多年可以办理继承诉讼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


·单位辞退员工哪些不要赔偿
      辞退员工哪些不要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被单位车辆撞了找谁赔偿?
      与单位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司机或是单位要求赔偿,主要内容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
      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法律上没有规定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


·怎么起诉离婚程续怎么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决定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种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商时,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按照离婚所涉及到的财产的数......


·被判有期徒刑有没有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属于主刑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而剥夺政治权利则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这二者本身是没有什么关联的,但在实际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