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果自己的肖像权利被他人侵犯的话,那么应当及时的维护自身的权利,具体的方式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当然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侵犯肖像权的条件,第一个就是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擅自的进行使用,第二个条件就是以营利为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在荆门醉驾的情况下,一般罚款1000-2000元。醉驾标准的认定是: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酒精......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


·有偿帮工人受伤怎么赔偿?
      有偿帮工人受伤怎么赔偿?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


·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应给予被拆除房屋者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甚至产权置换相结合等等......


·民事诉讼不想当证人可以吗
      民事诉讼不想当证人可以吗一、哪些人可以成为证人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


·头部轻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一旦我们的健康安全受到伤害,并且是由于他人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损失,因为生命健康权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伤害也......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所以原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因癌症不能胜任原有工......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