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目前2018年并没有颁布新的规定

目前2018年并没有颁布新的规定,仍然沿用之前的规定,整理如下,供参考: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特殊工种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因为尚未对提前退休的工种作出调整,因而还是会按照之前的规定来进行执行。其中要是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则可以向单位申请。这是就要求男性年满55周岁,而女性则需要年满45周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了。至于退休之后能不能领取到养老金,则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领取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吗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然后再进行理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


·新股申购上限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新股申购上限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一、新股申购上限的计算方法:1、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额度,申购新股额度是怎么算的?例如:......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股权,作为现代经济的产物,已日渐成为许多人经济权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许多人虽然把股票作为自己投资的选择之一,但对于......


·无罪辩护不成功影响判刑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影响判刑吗?如果没有翻供情形,则不会影响判刑。无罪辩护失败会按照实际罪名该判多少年,一般就判多少年。无罪辩护有以下四大切忌......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当中或者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投资的实际缴纳......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存在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两种案件的性质不一样,其承担责任的主体也有一定的区别。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征地程序及流程(一)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据,自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距离我们最近的一次是刑法修正案九。其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修正,使其更......


·(一)协议解除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


·朋友借了我的钱怎样打借条?
      朋友借了我的钱怎样打借条?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