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二)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指的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三)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四)主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根据我国刑法,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不同于一般打群架,虽然二者都表现为有多人参与,但是聚众斗殴罪在规模和暴力程度上要远远超出一般打群架行为。另外,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也就是说,即使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只要不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也不构成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
      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1、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根据在公司章程当中所规定的时间为准。未转让股权......


·12315投诉微商有用吗 微商诈骗如何维权
      12315投诉微商有用吗微商诈骗如何维权微信,互联网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使用微信,互联网的人数越来越多,微商诚信问题不能得到保障,微商诈骗也越来越......


·假释期间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无论是缓刑还是假释,此时法院都规定了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需要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了,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或假释。但在不同的考验期内,遵......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2、行政处罚适......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


·非法行医致死是医疗事故吗 ?
      非法行医致死是医疗事故吗?一、非法行医致死是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


·未成年工是童工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有许多未成年人因为某些原因已经从事工作,但众所周知,童工是禁止录用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未成年工就是童工,未成年工是童工吗......


·房屋买卖涉及的税种
      房屋买卖涉及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刑事诉讼法21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其实现在我国的刑事审判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是非常少的,因为简易程序主要是会给当事人的律师在辩护的时候造成一定的困难,可是某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