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同时于法无据,于情不合。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行为很明显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应该认定其有逃逸情节,而在案例一中的古某虽然有离开现场的情节,但其主观目的不是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所以不能认定为其逃逸;在案例三中,对于李某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虽然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但其不是从交通事故现场离开的。二、什么情况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情况:1、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其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2、特种车辆(如120、122、110、119)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为履行法律职责,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现场的。但是如果是执行完任务后又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就应该认定为逃逸,原因是其法定任务已经履行完毕,其肇事后离开没有法律依据。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原因是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其逃逸情节也就无从谈起。4、当事人在正要离开现场时被抓住的,不应认定为逃逸,原因是其没有离开现场。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的规定,共犯也可以认定有逃逸情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肇事人当场被抓获,没有逃逸成功,而指使人从现场离开,对于指使人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共犯,也就不存在逃逸的认定问题;相反,肇事人从现场离开,而指使人没有来得及离开现场并被抓住,还能认定指使人有逃逸情节吗?很显然不能,因为指使人没有离开肇事现场,如果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且该后果是因没有及时救助造成的,指使人仅仅构成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情节),对于肇事者来说则应该认定有逃逸情节的交通肇事罪。所以我们必须注意的主要问题是,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量刑情节,不是单独的犯罪行为,所以犯罪有未遂与既遂的差别,而逃逸就不存在未遂的问题,只有犯罪行为才存在未遂的刑法意义。逃逸情节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说是比较严重的了,而此时也有可能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救治,从而出现严重伤残或死亡的损害后果。而当交通肇事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时,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加上又逃逸情节,一般是处3-7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一、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


·三个人盗窃可以缓刑吗
      只要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


·
      一,犯罪户籍注销是否合理判刑后户口不需要注销了。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七条规定:“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


·社保法规定个人交医保怎么交
      社保法规定个人交医保怎么交?1、个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1、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提......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商标权是权利人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是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效的,到达了一定的期限后,商标权也是会......


·父母离异后谁是监护人?
      父母离异后谁是监护人?一、父母离异后谁是监护人?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所以父母离婚监......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医院变身“老赖”拖延药企货款成常态。亳州市药企检举涡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索取回扣、拖欠货款的新闻余热未尽。之前......


·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吗?
      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吗?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授权哪些机关......


·什么是拘役 拘役一般最多多少天
      在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除了比较常见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外,还包括了管制和拘役两种,其中针对不同的罪名、犯罪情节,此时《刑法》中规定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