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二、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年轻人的遗嘱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年轻人的遗嘱怎么写?根据法律规定年轻人的遗嘱应当将遗嘱人的信息作出妥善的规定,其次就是关于遗嘱的内容来做出明确的约束,根据法律规定......


·冻结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不管是公司或者是我国普通公民,如果有违法犯罪的现象的话,我国执法机关有的时候为了办案,是有权利对公司或者私人的财物财产进行冻结的。冻......


·见证人未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见证人未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


·关于拾到东西不归还犯法吗?
      关于拾到东西不归还犯法吗?丢东西很常见的一个行为,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东西给丢失了,丢失之后也需有人捡到了,也需还丢失在原地,人们捡......


·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
      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股权质押比例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以股权出质时,当该股权质押获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自然是皆大欢喜,质权人和......


·专利权无效是哪几种情况导致的
      专利权无效是哪几种情况导致的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玩忽职守造成200万损失判罚是什么?
      玩忽职守造成200万损失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一、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五种: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一、《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


·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
      车祸人伤肇事方承担全责应如何赔偿?根据受害方的伤情决定,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