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款物罪中的挪用,只能是擅自将上述特定的款物挪作其他公用的行为。同时,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之所以不仅要求“情节严重”,还要求有“重大损害”的结果才追究刑事责任,是由于本罪的挪用行为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盗窃罪、诈骗罪中获取财物行为的性质毕竟不同。通常认为,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工作的重大困难和损失的;挪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侵害群众生活利益或者妨害恢复生产自救的;直接导致灾情扩大的;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群众逃荒、疾病、死亡的等,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如果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私自挪用,情节严重的话构成犯罪,即挪用特定款物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在投资理财市场上,而债券投资是比较主要的一种形式,深受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债券有很多种分法,根据发行主体不同,有国债......


·宁阳一梁山高速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宁阳一梁山高速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车能上户吗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车能上户吗?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的机动车也可以上户,偷税漏税和机动车上户没有关系,新机动车上牌的步骤如下: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


·邮包运输保险费的责任范围产品特色
      运输保险费是办理运输保险时所缴纳的一定费用。运输保险是一种针对流通商品所提供的货物险保障。货物险的开办是为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到自然灾害......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一)申报核定时间。2016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基数实际核......


·劳动合同违约金最多多少钱?
      劳动合同违约金最多多少钱?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最多多少钱?劳动合同违约金最多损失的30%,《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


·老公把老婆打骨折会坐牢吗
      不一定,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


·婚前财产是不是永远属于个人财产的?
      婚前财产是不是永远属于个人财产的?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反诉?有什么特征
      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反诉?有什么特征一、民事诉讼被告如何反诉?反诉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当然,法律方面对合同的解除做出了条件规定,此时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