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南平的市民们也完全可以放心,政府工作人员在没有把征地补偿的项目和款项具体的告知给民众之前征地的工作就根本不会开始。修路这属于政府市政工程,民众只有先确认了该道路工程肯定是要占用到自家的土地才谈得上征地补偿,本身道路工程就很有可能占用到的都是未利用过的土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一、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


·民法总则时效规定是多久?
      民法总则时效规定是多久?一、民法典时效规定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给付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给付依据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


·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
      出具欠条收据有什么注意的一方在欠另一方货款的情况下,一般会要求欠债的一方实际出具相应的欠条收据才行,这样对另一方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但出具欠......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否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这个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可以协商,可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我国法律当中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可能现实生活......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一、高利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


·父子关系证明格式?
      众所周知,父子关系是生物遗传学上不可否认的亲属血缘关系。在生活中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有关单位开具父子关系证明材料,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的书面......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车公安机关可扣留吗可以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


·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在明明有配偶,但和他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才算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


·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
      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一,自己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
      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怎么写?金融投资公司融资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项目(以下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