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30年。草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租赁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租赁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 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二)草地、林地的租赁期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需要说明两点:(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租赁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租赁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综上所述,农村的人们种植使用的土地都是集体或者国家直接分配的,而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承包的土地面积,但是根据规定人们所承包的所有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必要的期限的,也是为了让土地能够在人们之间流转而提高利用效率。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持有假币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一)、持有和使用假币罪处罚条款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一
一,2019的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
·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
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一、不当得利所得该怎么进行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进而......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一、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监外执行的罪犯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以后就可以到市里工作,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一年补几个月的工资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一年补几个月的工资?工龄一年的话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如果就“醉驾开庭大概几个人,都?
如果就“醉驾开庭大概几个人,都有哪些规定”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本站我们给出的具体......
·提前30天辞退还要补偿员工吗
提前30天辞退还要补偿员工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