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一、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是怎样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二、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
  
  (一)、普通实施
  
  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二)、独家实施
  
  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三)、独占实施
  
  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四)、相互交换实施
  
  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五)、分实施
  
  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保护专利,切实保护专利权,促进规范实施以及使得交易行为更加规范而进行的一种手段。一般就专利内容、方式、合同种类、有效期、服务条款和保证条款、支付费用和违约金计算等方面有着一系列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18年退休后误工费能否支持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
      2018年退休后误工费能否支持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与受害者是否退休无关。误工费应按因你住院而实际损失的工资总额计算。根据《》第条......


·一般批捕后是否可私了?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可以私了。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一般质量问题。对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


·倒卖课程多少立案判决?
      倒卖课程多少立案判决?倒卖课程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或未销售的货物价值三十万,会立案追诉。倒卖课程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的......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


·商标驳回复审有效证据有哪些
      1、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的商标申请。但是,很有可能会被驳回。这个时候商标申请人是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申请商标的,也就是我们......


·对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对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还停留在论证的阶段,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


·赌客参与网赌多少要坐牢
      法律没有规定参与网赌多少要坐牢,只是规定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商品房买卖网签和备案什么规定
      商品房买卖网签和备案什么规定?网签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