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专利侵权怎么处罚?

产品专利侵权怎么处罚?没有涉及到犯罪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民法进行赔偿,如果涉及犯罪,那么将会按照刑法规定处罚,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假冒专利罪的认定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所谓“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许可,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或者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专利这方面的保护力度十分强大的,毕竟我们国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一个国家,要想发展的迅速,那么文化软实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旦涉及到文化方面的坚决,那么将会进行严惩,包括刑法当中也规定了具体的罪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一、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


·民事法律关系与诉讼标的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与诉讼标的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一方主体为法院而发生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提交人民法院......


·窃取商业机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窃取商业机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窃取商业机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


·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检察人员发现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后果是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


·在工作过程中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各种意外发生,影响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对职工生命造成伤害。但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需要鉴定,鉴定结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罚款几倍 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罚款几倍?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罚款几倍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罚款几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罚款一般是商品价格的3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对于侵犯名誉的行为,没有刑事处罚措施,只有民事上的措......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一、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


·一、个人财产投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个人财产投资分配的规定是什么?个人财产投资分配的规定是: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