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写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填写内容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A, 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B, 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C, 权利范围、软件用途D, 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E,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二、基本概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三、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四、著作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在近几年中,会有越来越的企业和个人会专注于研发和制作各类软件,为了确保每一个软件的著作权同时保障到他们都能受到保护,所以也是规定了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进行完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农村养殖业无息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已经不是简单的种地,为了增加收入,搞养殖的不在少数。而养殖需要修厂房,引进养殖品种,需要的资金也比较大。国家为了鼓励农村养殖业的......


·工伤赔偿和侵权责任的差别有吗?
      工伤赔偿和侵权责任的差别有吗?一、工伤赔偿和侵权责任的差别有吗?1、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工伤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其法律法规......


·被酒托骗了,酒托犯法吗
      一、被酒托骗了酒托犯法吗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费的场所,安排“服务员”上网与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至酒吧消费高价酒水,所谓的......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是多少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速,征地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您都很关心征地后的补偿问题,相信很少有人清楚知道征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该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该怎么办?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


·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
      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在哪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在哪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1、股东会决议处理如......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
      自从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罪名也逐渐走近了人们的视野,很多人在谴责着教师行为的同时,还期盼着法律能够对他们进行制......


·环境监管失职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环境监管失职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