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在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现在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法律讲究婚姻自由,想离婚没人能阻止,谈得拢的就采取和平一点的方式,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谈不拢的,就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实际生活中,有许多男女闹离婚的,就总有一方拖着,死活不离的,有的是女方不离的,也有的是男方不离的。那么,拖着不离婚的对他们来说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好处?根据简单统计以及分析,在此对男方拖着不离婚的好处作简单介绍。男人拖着不离婚的好处有哪些首先第一点,那就是男方对女方还有感情,闹离婚无非就是一时的想不通、吵架等原因造成,因此,拖着不离婚,做出相应努力,或许女方会回心转意,万一一时双方冲动,说离就离,挽留都不挽留一下,或许女方会更失望呢也说不定。同时,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所谓男方拖着不离婚,就是不同意离婚,女方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若表示还对女方有感情且女方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在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之前,男方还有挽回女方对他的感情的机会,所以,拖一拖还是有好处的。第二点就是,男方在为家人的感受考虑。虽然离婚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不是什么大事,但在老一辈人的心中,对于离婚还是不太能坦然接受的,尤其是对有孩子的夫妻来讲,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今后的健康成长,都是不可忽视的。同时,在照顾家人感受的基础上拖着不离婚,未尝没有想要挽回感情的考虑。轻易草率就同意离婚的男人,是没有担当的。最后再讲一点就是,男方拖着不离婚,可能在做坏打算,他们在拖延时间,转移财产。离婚,就意味着要分财产,有些男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是受损的,不能和女方分自己的财产,他就会选择拖着先不离婚,然后尽量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出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合法的,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


·对于一些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职工
      对于一些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职工,我国政府对此有着切实的保障,比如说供养亲属抚恤金。但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因此,您想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愿意与中国的上市公司合作,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企业合资......


·夫妻离婚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夫妻离婚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首饰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就不是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当今,医患纠纷是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生与患者本应是救护与被救护的关系,但由于思想观念的差异,加之部分医患之间缺少沟通,容易产生误会,导......


·醉驾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醉驾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小车超载1人应该如何处罚
      1、私家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2、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给予征收土地所有者或者是使用者经济补偿是各国通用的做法。经济补偿具体是多少也会......


·一、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多久开庭?
      一、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多久开庭?1、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有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


·到底民事欺诈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不乏有诈骗罪,诈骗罪就是通过欺诈或隐瞒事实等行为骗取受害方的较大数额的财产,不论公私。这是一种违法罪行,那么有人就要问了,民事诈骗......


·主动还款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主动还款视为诉讼时效中断吗?主动还款视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