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一、行政处罚物品暂扣单要载明哪些信息?
  
  载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一个月,暂扣物品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当中的一种,其他的还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3、强制执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物品暂扣单这是行政机关在暂扣物品的时候要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对于被扣押的物品的扣押时间以及其他的相关事项都会告知的非常清楚。当然,行政机关之所以有暂扣这些物品肯定也是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才行的,如果没有物品扣押单就要扣押物品,这程序上肯定是不允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
      我们知道,在双方父母离婚后,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并且没有直接抚养的母亲或父亲,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另外一方也必须配合,可是如今很多人对于子女......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法律中规定的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呢?......


·北京通州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北京通州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一、北京通州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商标专用权又叫做商标权,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后,所有人就会获得商标权,然后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侵犯商标......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


·一般打离婚官司谁出钱?
      离婚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变得非常的普遍,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出现了纠纷无法通过商议来解决......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哪些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哪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一、成立的方式不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根据《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在成都市按月领取失业保......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企业的义务。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员工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