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第84条第2款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违反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而未缴足出资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当属严格责任,无论瑕疵出资股东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皆应对公司和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新公司法列举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实物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可见,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2)知识产权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包括:“
  
  1、版权及相关权利
  
  2、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
  
  5、专利
  
  6、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布图)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
  
  8、在契约性许可中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必将日益扩大。对于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评估作价。
  
  3)土地使用权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就现行的法律环境下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以下四点:
  
  ①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②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③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④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简单来说,出资不到位肯定就意味着公司无法注册成功,出资不到位的原因无非也就是其中有些股东在认缴了自己的出资额以后却没有实际的出资能力,这样的话,该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可能还要比没有补交的资金还要多。具体的违约责任也都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而且其他股东都还会被其所连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得持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该函的证据,如快递单或对方书面确认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夫妻离婚了也是可以告重婚的,只要没过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由于重婚罪属持续性犯罪,这就要求最晚......


·抚养人要抚养费怎么拒绝1)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
      抚养人要抚养费怎么拒绝1)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事情需要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就涉及到了行政确认。比如公安管理中的确......


·根据法律的规定杭州社保补缴摇号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杭州社保补缴摇号吗买车摇号但是社保中断,这种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车管部门是否承认补缴,如果承认,那可以补缴,如果不承认,就别浪......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怎么算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税费出租人(转租人)为个人的,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以指导租金......


·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
      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一、承租人是否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


·非法集资中经办人承担还款责任吗?
      非法集资是一个很耳熟的词汇,他跟集资诈骗罪行是一个性质但是有所差别的罪行,本质都是通过诈骗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然而,非法集资往往涉及到的金额......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