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应对在国内抢注册国外品牌商标的情况?

如何应对在国内抢注册国外品牌商标的情况?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已经被抢注的情况下,应当对在先抢注商标按照具体情况提起无效、撤销等。中国的商标注册体系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品牌,并不需要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全部进行注册。除了自己商品/服务的核心类别之外,要根据品牌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发展情况,选择相关类别进行注册。在核心类别进行注册申请时,单独申请被抢注的文字或图形必然会被在先申请挡住,这时可以考虑结合未被抢注的品牌图形或文字提起申请,以提高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一定程度防止其他人再提起申请,为后续行动带来障碍。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在恰当相关类别的注册,不仅可以进行周边商品/服务的业务渗透,而且这些注册也有可能在后期成为商标谈判的筹码和打击侵权的武器。当然,仅仅提起商标申请,只是对被抢注的行为的相对被动应对。更主动的措施,应该是对在先抢注商标按照具体情况提起无效、撤销等。在这种情况下,品牌之前在中国进行销售时对商标的使用证据就非常重要。而且,在不少情况下,抢注人也非常有可能与在中国的品牌经销商有过接触,甚至一些品牌本身就是被品牌经销商或其关联人抢注的。如果能收集到此类证据,将对前述无效或撤销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对抢注商标采取行动的同时,也可以考虑用匿名谈判的方式尝试购买该商标;如果价格合适,也会是一个高效解决问题的途径。应对商标抢注,除了从商标本身着手之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可能的有利因素,积极增加品牌的应对筹码。例如,若抢注人与品牌之间有过合同关系,也可以考虑寻找对方违约之处,从合同法上寻求救济。此外,针对抢注人的行动,也不应局限于商标。如果品牌本身的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专利、企业名称等被抢注人侵犯,也可以从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角度采取法律行动,给对方施加压力。此外,在部分案件中,我们也曾协助品牌尝试用商业方式和对方进行谈判,针对对方可能的商业需求提出相应商业安排,达到商标转让给品牌的目的。如果谈判顺利,且抢注人本身具有一定经营优势,在商标转让给品牌之后,一些抢注人甚至会成为品牌在中国正式被许可的经销商,共同推进品牌在中国的业务发展。总之,商标被抢注,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非常不利。只有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品牌在中国的利益;而如果应对措施得当,也很有可能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赔偿是多久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协助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


·应该如何解决房产纠纷?
      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会想要拥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子,它不只是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更体现了人们对精神上的安全感、归属感的要......


·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应届生怎么办理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应届生怎么办理入职需要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
      若单位职工犯罪的话,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而最终被法院判缓刑的,按照规定单位在缓刑期间也是要保障职工待遇,那究竟职工在......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水管购销合同范本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的途径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


·一、两口子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
      一、两口子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因......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一、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