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证明对方有过错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公安机关出警证据、法医鉴定、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三、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夫妻在离婚方面产生了纠纷的,此时可能就无法协议离婚了,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样解除婚姻关系还有一定的可能。而既然是有纠纷,那么肯定在打官司的时候就会有争议,这个时候为了获得有利的判决,就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据。按照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此时就需要原告实际提供证据才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轻伤害鉴定后多久拘留?
      轻伤害鉴定后多久拘留?可以立即拘留,打人致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


·结婚两个月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两个月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哪些分类 工程质量验收是对每个建筑是否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哪些分类工程质量验收是对每个建筑是否合格,是对建筑能否正常使用的一种严格检查。工程的验收也需要分为很多项目,每个项目需......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依据法理买卖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下:一、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就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那才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换言之,要是家庭本身都没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在离婚的时......


·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条例是怎样的
      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条例是怎样的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劳动合同员工自己不签,离职要求双倍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员工自己不签,离职要求双倍工资怎么办?1)如果是他自己要求离职,不存在赔偿问题;2)如果是公司开除他,他没犯错误,那公司是需要赔偿;3......


·口头传唤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口头传唤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为了不隔断小孩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约定了小孩轮流抚养,并还将这样的约定实际的写入了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