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怎么写?

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怎么写?护士合同到期考核表应该围绕合同规定总结在合同期里的工作(相当于工作总结),对于格式没有固定的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事实求是反映情况、善于分析材料,发现规律、合理取舍内容,突出重点、深入研究问题,写出特色等书写事项。最后需要结合具体工作的内容和合同规定的内容综合考核:对合同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以上为最基本的考核,同时还要考核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日常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工作责任心等。范文:时光飞逝,转眼合同即将到期,回顾这一年的学习与工作情况,本人感受良多。在这一年里,我在护士长的关心与同事们的帮助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熟练地掌握了各项临床操作技能。较好的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各项护理工作,在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在常人看来护理工作是平凡空闲,而在我亲身体会中感觉是那么的繁忙而劳累,是脑力与体力的综合。我深深体会到护理工作不容许你出现芝麻大小的错误,也不允许有任何怠慢。我告诫自己这是与生命做交易,一定要求自己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每一项护理查对,所以“三查七对”尤为重要。现2018年计划如下: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严格执行护理病志书写规范。四、加强各项操作技能的培训。五、积极参加医院的组织各项活动。六、增强学习医疗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护理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我为自己是护士队伍中的一员而自豪。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为人类的护理事业作出自 己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年轻同志,我深知自己身上还存在着些许不足,比如工作不够细致,思考问题不够全面,遇到难题信心不足。这些都是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的地方。我要不断向有经验的同志汲取宝贵经验,积极锻炼自己,使自己能加速成长。我申请续签合同,希望学校能接受我的申请,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致力于我的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出纳岗位的职业道德,不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期望。综上所述,很多私立的医院都是用合同的形式来聘请护士在医院担任协助工作的,但是等到合同即将到期前应该由作为员工的护士提交一份考核表,经过医院即单位的审核之后认为该护士有继续担任职务的能力就会续签接下来的全新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代理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的问题是关于专利代理销售合同的,在我们国家有许多的法律条款是针对这一问题的,今天我就为您详细的讲解一下关于专利代理销售合同的......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2023大概需要多久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大概需要多久公司法人的变更都是在特定的原因之下才会形成的,因为对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来说,变更公司法人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在......


·变电所验收需要做什么
      ①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防性试验后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资料完备,才可投入运行;②验收均应按部颁及有关规程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有人发现自己经过申请通过的专利,在使用过程中却被专利行政部门告知自己的专利无效,对此专利所有人对专利行政部......


·私自拿走债务人的房子违法吗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一、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的范围当中有一个情节最容易被员工本人忽视,可能多数人都认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够被判定为工伤的。但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当......


·一、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交强险赔偿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交强险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只有交强险赔偿,如果当事人还投有其他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赔付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