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赌博罪一般会判多久 聚众赌博如何认定

一、赌博罪一般会判多久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是,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犯罪。根据《刑法》303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要有证据,公安机关就可以抓人。贪污的、受贿的、强奸的、抢劫的,有几个罪犯是在犯罪现场逮捕的呢?你说的情况不一定是逮捕。可能是拘留。如果人关在看守所里,那是刑事拘留。有可能报检察院起诉。如果人关在拘留所里,那是治安拘留,15天以内就出来了。二、聚众赌博如何认定(一)该三项标准规定的均是累计数量,凡是未经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且在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内的,均分别累计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5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赌博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期限是6个月。就是说,行为人未经处罚的聚众赌博行为在6个月之内再犯的,其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应分别累计计算。累计数量在5年之内达到《解释》规定标准之一的,即构成聚众赌博。(二)既然刑法规定的是聚众赌博,那么,每次被组织参与赌博的人数至少应在3人以上,否则不能称之为聚众。在此基础上,才分别累计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放假休息的时候其实朋友之间聚在一起打一下麻将是允许的,这属于生活中的娱乐行为,但此时要注意涉及到的赌资不能过大,不然的话性质就有可能发生转变,严重的甚至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罪,这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产生比较严重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


·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
      一、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遗产分配比例计算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比例计算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


·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是否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从抚养费的性质来看,其属于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且事关公序良俗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别人行贿的钱要退回去还追究法律责任吗?
      一、别人行贿的钱要退回去还追究法律责任吗?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只要存在犯罪事实就需要追究。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军人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军人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与普通人的婚姻相比都是有所差异的。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实际上医疗事故不仅是患者极其家属反感的,对于院方来说也是一样的。但是,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时候,尤其是患者一方,必须......


·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没有认证的后果是什么?
      专用发票认证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抵扣进项的资金,大部分以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的期限就延长到了半年,这对很多人是一个福音,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维权投诉哪个部门?
      您都知道的是网络生活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的快乐,因为网络当中可以看电影,也可以打游戏。但是,网络也存在着一些不利的影响。尤其是网络存在虚拟情况......


·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哪些?
      青少年一般指童年到未成年之间的一段时期,由于未成年,所以青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触犯法律是一般都会从轻处罚。那么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


·品牌的代理协议书怎么书写
      品牌的代理协议书怎么书写不同品牌的产品经营销售,相关企业之间是先需要取得品牌的代理权,才可以进行代理经营的。而这就需要双方之间签署代理授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