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恶意抢注域名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恶意抢注域名的情形包括哪些?
  
  
  域名,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网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权的一个地方区域)。域名是一个ip地址上有“面具”。一个域名的目的是便于记忆和沟通的一组服务器的地址(网站,电子邮件,ftp等)。域名作为力所能及难忘的互联网参与者的名称,世界上第一个注册的域名是在1985年1月注册的。
  
  
  (二)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情形
  
  
  1、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另外,有人会为了利益注册使用域名,而有些人看到一些好的简单易懂的域名,在对方还没及时去注册的时候,先下手为强,恶意抢注域名。等到后面该域名所有权人发现后,就以要求对方拿钱购买为要求,以便从中获取利益。
  
  
  二、确定对方是在恶意抢注域名的,那么看看其是否满足下面的条件:
  
  
  1、注册人跟他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由于该域名被注册,使得他人没办法得到。而所谓的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代理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
  
  
  2、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综上,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一想到抢注的话,那么就是恶意抢注商标,但是实际上除了恶意抢注商标之外,还存在着恶意抢注域名,这种抢注的行为主要是为了出售或者是其他的方式进行这种域名的转让,从而获取到当中不正当的利益,自然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一·企业侵权的危害企业侵权责任是现代组织型社会中的重要责任类型,然而传统归责原则适用于该责任时却存在局限性。其中主观过......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


·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罚金怎么罚
      首先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种植毒品。种植毒品是指播种毒品,对毒品进行养护灌溉,收取毒品种子等行为,不管当事人的行为是满足以上所有标准,......


·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有些夫妻签署离婚协议,和平离婚;但有些夫妻却因为离婚问题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夫妻离婚时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通过不一样的途径离婚,选择的是不......


·危险驾驶罪影响贷款吗
      危险驾驶罪一般不影响贷款。银行办理贷款,主要看是否有能力及时偿还能力,也就是个人的经济收入能力等,和有没有涉及犯罪没有太大的关系,即便是涉嫌......


·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的时候,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使用的,是需要进行层层的审批和审核的,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很多证明的开具和发......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


·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
      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一、申请再审一审证人还能出庭作证吗?申请再审一审证人不一定可以出庭作证,因为如果一审时出庭作证,当事人认......


·在我国规定的认罪认罚什么意思
      过去所谓的认罪认罚,这只是人们从主观意识上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要求,将认罪认罚具体到处罚的制度上以后,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积极的配......


·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我们毕业之后,或者为了我们的职业规划等等原因,我们需要找一份工作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实现自我价值我们知道。当人工被聘用录取之后,经过入......


·追尾逃逸怎么处罚肇事者
      追尾逃逸怎么处罚肇事者(一)不构成犯罪的。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