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可以判缓刑吗?

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可以判缓刑吗?
  
  
  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犯罪方往往包括组织者、操作者、参与者等类别,根据罪责大小的不同判罚也不尽相同,那么,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一、刑法中关于缓刑的规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非法集资案中可能被判缓刑的犯罪人根据以往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审批结果,在这些案子中,一些最底层的,拉客户的小业务员,最终往往被判处缓刑,主要是有以下原因:
  
  
  1、这些业务员基本都是从犯,与主犯、首犯有本质区别;
  
  
  2、实际摊到个人头上的涉案金额小,与犯罪团伙(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得总数额相差甚远;
  
  
  3、个人犯罪所得少,并未实际获得多少利润;
  
  
  4、自己也是上当受骗,误认为找到一份好工作;
  
  
  5、这一类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
  
  
  6、受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贪婪高额利息,不听劝阻等等等。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犯罪人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身份地位和罪责大小,对处于非法集资组织底层的员工,参与程度较轻,涉案金额不大,且其犯罪行为并非系主观故意,因此,按照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这类犯罪人具有被判缓刑的可能。
  
  
  财产安全是社会以及民众所关注的重要话题。而非法集资是损害人民财产安全的“大老虎”。人们往往因贪图眼前利益,而中了不法者布下的骗局,所说的高额回报利润,让不少群众铤而走险,被利益充昏了头。所以,我们要提高我们的财产安全意识,多多了解法律常识,让不法者的骗局失效。同时,我们也要抵制这些不法分子,让他们的丑恶嘴脸暴露在公众面前,提升社会正义感,让不法者无处遁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人身造成损害,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很容易造成夫妻离婚,而家暴恰好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是信息化社会,在众多信息来源中,政府信息可以说是最有权威的,这类信息即便是当地的方针政策、社会经济发......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霸占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强制霸占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到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标准。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


·导致他人轻伤够什么罪?
      导致他人轻伤够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


·合伙企业能以劳务出资吗
      合伙企业能以劳务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最好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赔偿?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只有五类土地一种:五类区片区片范围: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违法规定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